本文是学习GB-T 19536-2015 集装箱底板用胶合板.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底板用胶合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木质单板或竹质单元(竹帘、竹席等)与木质单板复合而成,具有防虫、防腐及耐候
性能,用于一般货物集装箱底板的素面或覆面胶合板。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13—2008 系列1集装箱 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9846.2—2004 胶合板 第2部分:尺寸公差
GB/T 17657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259—2009 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
GB/T 19367—2009 人造板的尺寸测定
ISO 1496-1:2013 系 列 1 集装箱 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集装箱(Series 1
freight containers—Specification and testing—Part 1:General cargo
containers for general purposes)
GB/T 18259—200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装箱底板用胶合板 plywood for container flooring
由木质单板或竹质单元(竹帘、竹席等)与木质单板复合而成的,具有防虫、防腐及耐候性能,用于一
般货物集装箱底板的胶合板。
3.2
集装箱底板用木胶合板 full-wood plywood for
container flooring
由木质单板经胶合制成的集装箱底板用胶合板。包括素面木胶合板和覆面木胶合板。
3.3
集装箱底板用竹木复合胶合板 bamboo-wood plywood for
container flooring
由竹帘、竹席等竹质单元和木质单板经胶合制成的集装箱底板用胶合板。包括素面竹木复合胶合
板和覆面竹木复合胶合板。
GB/T 19536—2015
a) 集装箱底板用木胶合板;
b) 集装箱底板用竹木复合胶合板。
a) 集装箱底板用素面胶合板;
b) 集装箱底板用覆面胶合板。
5.1.1.1
表板应为整幅单板,紧面朝外。内层单板纵向拼接不得大于总层数的50%,且不得在同一位
置,相距30 cm 以上。
5.1.1.2
中心层两侧对称层的单板应为同一厚度、同一树种或物理力学性能相似的树种,木纹配置方向
也应相同。
5.1.1.3
单板厚度由防腐剂渗透情况决定。通常与板长方向相同各层单板的厚度总和不少于板坯总厚
度的60%。
5.1.2 集装箱底板用竹木复合胶合板
上、下表面覆面,或上表面覆面、下表面为整幅木质单板;内层为竹木结构,竹层为相同厚度的竹帘
或竹席;木层应符合5.1.1的相关规定。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a) 常用幅面规格:长度为1010 mm、1388 mm、1626 mm、2400 mm,宽度为636
mm、
1160 mm。亦可根据供需双方协议生产。
b) 厚度为28 mm, 亦可根据供需双方协议生产。
5.3.2 尺寸偏差:尺寸允许偏差应满足表1的规定。
表 1 集装箱底板用胶合板的尺寸偏差 单位为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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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对角线差不大于2.0 mm。
5.3.4 边缘直度偏差不大于0.5 mm/m。
GB/T 19536—2015
集装箱底板用素面胶合板的表面外观质量要求见表2。
表 2 集装箱底板用素面胶合板外观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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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条 ; 4 条 ; 3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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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mm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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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536—2015
表 2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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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表面均覆面的板材,表面外观质量要求见表3。
上表面覆面、下表面未覆面的板材,其上表面外观质量要求见表3,下表面外观质量要求同表2中
背板的外观质量要求。
表 3 集装箱底板用覆面胶合板外观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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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536—2015
表 3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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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width:0.55995in;height:0.5026in" />
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集装箱底板用胶合板物理力学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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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 ISO1496-1:2013
中的底部强度试验要求。也可按需方要求的其他试验载荷进行试验。
6.1.1 厚度、长度和宽度的测量按 GB/T 19367—2009 中8.1、8.2的规定进行。
GB/T 19536—2015
6.1.2 边缘直度的测量按 GB/T 19367—2009 中8 . 4的规定进行。
6.1.3 对角线差为板的两个对角线的长度之差,精确至1 mm。
6.2.1 外观质量一般通过目测来测定。
6.2.2 必要时,可用游标卡尺或钢卷尺、塞尺来测定。
6.3.1.1 按图1所示的分布位置截取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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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 长
图 1 试件制备示意图
6.3.1.2
试件的尺寸、数量及编号见表5。试件边棱应平直,相邻两边为直角。
表 5 试件数量、尺寸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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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536—2015
按 GB/T 17657
中密度测定的规定进行。被测试样的密度为三个试件密度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
按 GB/T17657
中含水率测定的规定进行。被测试样的含水率为三个试件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
精确至0 . 1%。
按 GB/T 17657 中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测定"三点弯曲"的规定进行。
被测试样的纵向和横向静曲强度为同方向的三个试件静曲强度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MPa。
被测试样的纵向和横向弹性模量为同方向的三个试件弹性模量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0
MPa。
按 GB/T17657 中浸渍剥离检验的规定进行,试件的处理条件应符合 I
类浸渍剥离试验的要求。
6.3.6.1 原理
确定试件在指定跨距上所能承受的最大载荷。
6.3.6.2 仪器
包括:
a) 万能力学试验机,精度10 N;
b) 游标卡尺,分度值0.02 mm。
6.3.6.3 试验方法
6.3.6.3.1 试件在(20±2)℃、相对湿度(65±5)%条件下放至质量恒定。
注:前后相隔24 h 两次称量所得质量差小于质量的0.1%视为质量恒定。
6.3.6.3.2
测量试件的长度和宽度。宽度在试件长度中心处测量;厚度在试件长度中心两边距10
mm 处测量,每处各测量一点,取两点平均值,精确至0.1 mm。
6.3.6.3.3 调整万能力学试验机两支座间的跨距为254 mm, 加载辊要求如下:
a) 加载辊轴线应与支承辊轴线平行;
b) 加载辊和支承辊端面直径为12.7 mm;
c) 加载辊和支承辊长度应大于试件宽度。
6.3.6.3.4 试验时加载辊向下以2 mm/min
的速度均匀加载至试件破坏,记录最大破坏载荷,精确至
6.3.6.3.5
被测试样的纵向和横向短跨距剪切力为同方向的六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0
N。
6.3.7.1 原理
确定试件在弹性范围内的最大载荷。
GB/T 19536—2015
6.3.7.2 仪器
万能力学试验机,精度10 N。
6.3.7.3 试验方法
6.3.7.3.1 试件在(20±2)℃、相对湿度(65±5)%条件下放至质量恒定。
注:前后相隔24 h 两次称量所得质量差小于质量的0.1%视为质量恒定。
6.3.7.3.2 将试件纹理方向垂直于支架辊方向放置,如图2所示。
6.3.7.3.3 将加载头压在试件中心位置,以10 mm/min
速度向下垂直均匀加载,直至试件被破坏。测
定试件中部挠度和相应的载荷值,绘制载荷-挠度曲线图,加载头及支架要求如下:
a) 加载头尺寸:180 mm×79 mm×20 mm。
b) 支承架呈"C"形,见图2。倒角R 为10 mm, 支撑梁长度大于等于500 mm,
与试件接触宽度
c) 支架跨距为300 mm。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9.85992in;height:8.86666in" />
图 2 集中载荷测定示意图
6.3.7.3.4
根据载荷-挠度曲线确定最大集中载荷,如图3所示,记录数值,精确至10 N。
GB/T 19536—2015
style="width:4.58658in;height:3.39328in" />
挠度X/mm
图 3 载荷挠度曲线
6.3.7.3.5 计算试件最大集中载荷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0 N。
按 ISO1496-1:2013
的规定进行。需方无特殊要求时,底部强度试验模拟箱底架可参考附录 A。
7.1.1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2
出厂检验包括以下项目: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密度、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浸渍剥离和短
跨距剪切力。
7.1.3 型式检验除包括出厂检验的全部项目外,增加集中载荷。
7.1.4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 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不少于2次;
d)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1.5 集装箱底部强度试验由集装箱生产企业执行。
集装箱底板用胶合板的产品质量检验应在同批产品中按规定抽取试样,并对所抽取试样逐一
检验。
采用GB/T 2828.1—2012 中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检验水平为Ⅱ,接收质量限(AQL)
为4.0,检查批
接收与拒收的判断见表6。
GB/T 19536—2015
表 6 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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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GB/T 2828.1—2012 中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检验水平为S-4,接收质量限(AQL)
为6.5,检查批
接收与拒收的判断见表7。
表 7 规格尺寸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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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方案见表8。初检样本检验结果有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进行复
检一次,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有一项不合
格,判为不合格。
表 8 物理力学性能抽样方案
单位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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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536—2015
7.3.1.1
集装箱底板用胶合板试样的密度、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短跨距剪切力、集中载荷的平
均值达到标准规定要求,判为该批胶合板的该项性能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3.1.2
集装箱底板用胶合板试样浸渍剥离性能的合格试件数大于或等于5块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为
不合格。
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和物理力学性能均符合相应要求时,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为不合
格品。
在产品适当部位应标记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检验标记等。
包装标签上应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数量及防潮、防晒标记等。
产品出厂时应按规格、树种、批号分别包装。包装应做到产品免受磕碰、划伤和污损。包装要求亦
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防止污损、受潮、雨淋和曝晒。
贮存时应按规格、树种分别堆放,每堆应有相应的标记。
style="width:1.63989in;height:2.55332in" />GB/T 19536—2015
(资料性附录)
试验用模拟集装箱底架
A.1 试验用模拟集装箱底架要求见图 A.1。
单 位 为 毫 米
style="width:9.38056in;height:7.76042in" />
style="width:1.85999in;height:3.1867in" />
A-A
底横梁
style="width:2.39996in;height:3.23238in" />
B-B
宽底横梁
或
C-C
"C"形底侧梁
style="width:1.87997in;height:2.90004in" />
C-C
双 “Z”形底侧梁
图 A.1 试验用模拟集装箱底架要求
A.2 模拟箱底部采用122 mm×45 mm×45 mm×4 mm 的 "C"
形底横梁,底板连接处采用122 mm×
75 mm×45 mm×4.5 mm 的 "C" 形宽底横梁;底侧梁采用162 mm×50mm×30 mm×4.5 mm
的 “C” 形梁,或者155 mm×(52+30)mm×28 mm×4.5 mm 的 双 "Z" 形梁。
A.3 模拟箱底横梁的间距为300 mm。
GB/T 19536—2015
A.4 所有底横梁、宽底横梁和底侧梁的材质为屈服强度为345 MPa
或同等级的钢材。
A.5 模拟箱底部除四个底角件由垫块支撑外,其他部分可以自由变形。
A.6 模拟箱的外部尺寸应符合 GB/T 1413—2008 规定的1AA 或 1AAA
型系列1集装箱的外部尺寸
要求。
A.7 模拟箱底部的有效长度应能满足沿箱体长度方向依次布置长度分别为1388
mm 、2400 mm、
2400mm 三块底板进行试验。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19536-2015 集装箱底板用胶合板. 进一步学习